兴业银行与福建投资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月30日,兴业银行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家进,福建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非出席并见签,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张霆,福建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永忠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福建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巩固现有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在电力、燃气、铁路、深海养殖、节能环保、金融等领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吕家进表示,福建投资集团与兴业银行同属福建省重要企业,肩负着服务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共同使命,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建立了深厚友谊。面对新时代、新福建、新征程,更需双方协同打造战略合作升级版,共同发挥好福建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聚焦福建“四大经济”,携手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开辟金融合作新领域,迈向集团合作新高度,以实绩实效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王非表示,当前福建正处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希望兴业银行和福建投资集团进一步深化合作、双向共建,形成紧密的命运共同体,打造战略合作升级版,一方面,聚焦“四大经济”,在服务“海上牧场”建设、“双碳”产业化等新产业、新业态上探索合作,共同助力新福建建设。另一方面,聚焦金融合作,创新业务模式、业务品种,共同探索“银投”合作新途径。

福建投资集团是福建省属重要骨干企业、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旗下拥有控股企业100家,参股项目超过200个,业务涉及电力、燃气、铁路、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拥有中闽能源、闽信集团2家上市公司以及福投股份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兴业银行目前已与福建投资集团下属63家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累计承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128.5亿元。

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共同打造银企合作服务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典范,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