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申购赎回数量限制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1000228】,产品代码:9K811000)(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21】年【09】月【29】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为了更好的提供客户服务,维护客户权益,维持理财产品的运营,产品管理人现拟对本产品申购赎回数量限制做出如下调整并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原《投资协议书》中“第六条  理财产品的申购与赎回”约定

(一)理财产品的申购

8.申购的数量限制

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最高持有份额上限为【20,000,000.00】份,符合产品管理人流动性管理的稳定资金除外。如需突破最高持有上限,请与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客户经理联系。

……

(二)理财产品的赎回

7.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可全部或部分赎回其理财份额,但是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不得低于【1】份。受理财利益分配去尾规则的影响,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较低时可能无法取得利益。巨额赎回情景发生时,投资者的可赎回份额需要根据巨额赎回规则确定。”

《投资协议书》中“第六条  理财产品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应条款变更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申购

8.申购的数量限制

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最高持有份额上限为【50,000,000.00】份,符合产品管理人流动性管理的稳定资金除外。如需突破最高持有上限,请与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客户经理联系。

……

(二)理财产品的赎回

7.赎回的数量限制

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为【30,000,000.00】份。受理财利益分配去尾规则的影响,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较低时可能无法取得利益。巨额赎回情景发生时,投资者的可赎回份额需要根据巨额赎回规则确定。”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一)本次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2】年【01】月【17】日(含)生效。

(二)【2022】年【01】月【17】日(含)之后,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2022】年【01】月【17】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赎回并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变更。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