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稳利恒盈6个月定期开放1号固收类理财产品” 销售文件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兴银理财稳利恒盈6个月定期开放1号固收类理财产品(产品代码:9C212310,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2000413)(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22】年【11】月【3】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

为更好地提供客户服务,帮助客户理解本产品销售文件条款,维护客户权益,维持本产品的正常投资运作,根据监管最新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关于理财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变更。特就本次销售文件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业绩比较基准

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95%-3.5%】。

现《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业绩比较基准

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95%-3.25%】。

(二)理财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变更

原《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5%】。

现《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1%】。

(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其他条款变更

对原销售文件的格式化条款的表述、文本的格式进行变更,例如:释义、销售场景、销售机构、认购申购赎回、估值、信息披露等内容。此部分内容的调整,主要为了实现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结构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实现条款表述上的统一。

二、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生效

1.本次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3年5月11日生效。

2. 2023年5月11日(含)之后,持有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 2023年5月11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预约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的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查看本款理财产品的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