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一、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已于2019年12月正式成立。兴银理财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更是兴业银行旗下专业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业务、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理财产品的持牌金融机构。兴银理财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主要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等监管文件要求及兴业银行对理财业务有关内部规定与安排,兴业银行对该款存续的理财产品进行改造,改造后的产品将符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对“新产品”的要求。出于前述目的,销售文件的条款主要变更说明如下:
1.产品估值条款的变更。主要体现在《产品说明书》“六、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变更后的条款对产品使用的估值方法调整,其中对债券类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不再依据债券的持有目的采用不同的估值方式。以及其他资产估值内容的调整。
2.理财产品投资条款的变更。主要体现在《产品说明书》“四、理财产品的投资”。变更后的条款根据监管规定更新补充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比例,增加组合限制及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性资产投资等限制内容。
3.在不影响产品投资者实际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对文本格式化条款内容方面和格式排版方面的调整,例如:增加释义、理财产品转让、理财产品设定担保等内容。此部分内容的调整,主要为了实现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结构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实现条款表述上的统一。
(二)出于专业分工的考虑,针对存续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众盈”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1M)【产品代码:9K816013】)的管理人可能将由兴业银行变更为兴银理财。考虑到理财产品管理人变更安排的可能性,兴业银行现拟对该存续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进行变更(详见附件1:涉及管理人变更的具体条款变更)
(三)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在个人网银的理财产品购买页面查看本款理财产品的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启用
(一)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启用日为【2020年11月27日】(以下简称“启用日”)。
(二)对于本次公告前,已持有本款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修订,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预约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的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款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修订并同意于启用日起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对于本次公告后,新申购本款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视为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修订。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反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涉及管理人变更的具体条款变更
《销售协议书》中增加以下条款: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乙方(兴业银行)作为产品管理人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产品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乙方依法设立的理财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理财子公司”),即本产品管理人将从乙方变更为乙方理财子公司。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知悉变更产品管理人的可能性并同意在变更后无条件继续作为本产品的客户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产品管理人变更时无需再次获得甲方确认;乙方应通过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对其本协议下的产品管理人变更事项进行公告,甲方可以通过兴业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及时了解产品管理人变更的信息公告。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告要求配合乙方办理乙方要求的一切手续。产品管理人的变更自乙方公告中明确的转让生效日期起生效,即使甲方不予配合办理上述手续,亦不影响产品管理人变更的效力。
上述产品管理人的变更并不必然发生,若甲方无法同意并接受乙方所揭示的本产品未来存在的变更产品管理人的可能性,甲方应谨慎考虑购买本款本理财产品。”
《风险揭示书》中增加以下条款:
“产品管理人变更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兴业银行作为产品管理人可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产品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兴业银行依法设立的理财子公司,即本产品管理人可能从兴业银行变更为兴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即使产品管理人变更后,新任产品管理人也将依照本产品销售文件项下产品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为客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