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出于维护理财产品运营的考虑,产品管理人现拟对 “兴业银行“现金宝(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代码:07010011)(以下简称“本产品”)赎回规则做出如下调整并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产品说明书》中“★认购、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每季度末月的最后三个开放日,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为【20万】份”。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一)本次变更自【2021】年【11】月【17】日(含)生效。
(二)【2021】年【11】月【17】日(含)之后,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2021】年【11】月【17】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所做之变更,可以在【2021】年【11】月【16】日【15:45】前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赎回并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变更。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您对以上事项有疑问,您可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61或网点工作人员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业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