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宝(1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关于申购/赎回交易时间的条款规定:兴业银行对产品申购/赎回交易时间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申购/赎回交易时间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和兴业银行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新申购/赎回交易时间为准。兴业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兴业银行于2014年11月5日起将延长现金宝(1号) 的申购/赎回交易时间,申购/赎回接受交易申请时间从原8:30-15:15调整为7:30-15:15,赎回款预计到账时间为提出赎回申请后半小时,请客户做好相应资金安排。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