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宝(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文本修订公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2011年第5号文《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对“现金宝(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文本进行修订。与原版本相比,本次修订的协议文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 增加专页风险揭示书作为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协议文本中的风险揭示相关条款、产品风险等级和客户风险确认等内容调整至专页风险揭示书。

(二) 删除原说明书第一条“产品综述”中的理财收益率参考基准条款,客户实际收取的年化收益率为兴业银行公布的“当日实际收益率”。

(三) 调整原说明书第一条“产品综述”中关于理财产品费用条款的表述(费率水平未做调整)。

(四) 根据最新监管规定与要求,修订完善原说明书第二条有关条款内容。

(五) 协议文本增加专页客户权益须知。

本次修订后的协议文本自公告之日启用生效。

对于已签订理财协议的理财产品持有人,如不接受本次文本修订,可以行使赎回权利,退出本理财产品的运作,客户如不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文本修订。

如需了解本次文本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在申购本产品时索取全套协议文本。

兴业银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