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富利兴成锦云三个月持有期2号混合类理财产品” 销售文件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兴银理财富利兴成锦云三个月持有期2号混合类理财产品(产品代码:9S262120,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3000965)(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23】年【8】月【30】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为了更好的提供投资者服务,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变更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条款。特就本次销售文件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五、理财产品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范围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债权类投资工具等。

(3)优先股。

(4)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的优先级份额(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

(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现修改为: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范围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债权类投资工具等。

(3)优先股。

(4)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的优先级份额(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

(5)投资于(1)-(3)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于上述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以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顾问)。

(6)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1、根据《产品说明书》第十一条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约定,“★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当管理人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变更(包括调整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或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时,若构成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的,投资者有权不接受变更,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可由管理人决定投资者的提前退出方式,并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若投资者未选择退出本产品的,则视为已理解并接受管理人的相应变更。”

管理人此次投资范围条款增加的内容,是对理财产品开展委外投资业务的常规格式条款,是为增加投资形式的灵活性,并未实质增加投资范围的可投资产,不构成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实质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

2、本次销售文件变更事项已依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23年【9】月【4】日。

3、2023年【9】月【4】日(含)之后,存量理财投资者和新增理财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文本替换

管理人将在变更条款生效日后,及时替换更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文本。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四、其他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