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睿盈优选平衡5号混合类净值型理财产品” 销售协议变更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持有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名称:【兴银理财睿盈优选平衡5号混合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0000094】,产品代码:【9K220005】)。本产品已于【2020】年【6】月【29】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预约赎回期交易截止时间调整

本产品的预约赎回期间交易截止时间由赎回日当天【12:00】调整为当天【17:00】。并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中“第二条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中“赎回的时间”进行调整。

原条款为:

“3.预约赎回具体安排如下:

(1)赎回的时间

预约赎回期:……【00:00】至……【12:00】;赎回日:……。”

现调整为:

“3.预约赎回具体安排如下:

(1)赎回的时间

预约赎回期:……【00:00】至……【17:00】;赎回日:……。”

(二)投资限制的调整

删除《产品说明书》 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 (三)投资限制 中:

“(9)本产品投资资产组合久期不超过【5】年。

(10)本产品投资的各类债券主体(发行人或担保人)或债项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

(三)销售对象变更

产品管理人现拟对产品销售对象进行变更,对《产品说明书》中“销售对象”条款进行调整

原条款:

★销售对象

本产品适合以下类型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客户   □金融同业客户

现改为:

★销售对象

本产品适合以下类型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客户   ■金融同业客户

二、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生效

(一)本次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21111生效。

(二)2022年11月11日(含)之后,持有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2022年11月9日(含)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的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产品管理人将以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