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银行兴睿优选进取混合类净值型理财产品” 销售文件变更并开放临时赎回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兴业银行兴睿优选进取混合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9H910001,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0000046)(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20】年【2】月【25】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为了更好的提供投资者服务,根据本产品投资运作安排,管理人将变更本产品开放规则。现管理人拟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变更并开放理财产品临时赎回。特就本次销售文件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二、产品概述”中“开放规则”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投资周期 1.投资周期的设置
(1)投资周期指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理财资金由产品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的一段完整期间。
(2)每一个投资周期:包含该投资者对应产品份额的认购确认日/申购确认日至该投资者对应产品份额的赎回确认日的期间。
(3)正常情况下,本产品的一个投资周期为【1年】,投资周期存在长于或短于【1年】的可能,投资者具体投资周期以本产品说明书“申购/赎回安排”所载明的天数为准。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产品管理人做相应调整。
……
★申购/赎回安排 1.本产品成立后,开放多个预约申购/赎回期。
2.预约申购安排
(1)申购的时间
□预约申购期:【2023】年【2】月【9】日【11: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投资周期【364】天。
(2)申购的确认

预约申购申请日

申购日

申购确认日

申购确认方式

为预约申购期内任意一日

为预约申购期内最后一个工作日

申购日后【2】个工作日内

产品管理人在申购确认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登记理财份额。

注:本产品在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结束前,设置一个预约申购期;在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结束后,可以再设置多个预约申购期。
3.预约赎回安排
(1)赎回的时间
预约赎回期:【2024】年【2】月【8】日【0:00】至【2024】年【2】月【20】日【17:00】。
(2)赎回的确认

预约赎回申请日

赎回日

赎回确认日

赎回确认方式

为预约赎回期内任意一日

为预约赎回期内最后一个工作日

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

产品管理人在赎回确认日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注销理财份额。

注:赎回款项于赎回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者。
……

现修改为:

★投资周期 1.投资周期的设置
(1)投资周期指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理财资金由产品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的一段完整期间。
(2)每一个投资周期:包含该投资者对应产品份额的认购确认日/申购确认日至该投资者对应产品份额的赎回确认日的期间。
(3)正常情况下,本产品的一个投资周期为【3个月】,投资周期存在长于或短于【3个月】的可能,投资者具体投资周期以本产品说明书“申购/赎回安排”所载明的天数为准。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产品管理人做相应调整。
……
★申购/赎回安排 1.本产品成立后,每逢【2】、【5】、【8】、【11】月的【21】日为本产品的开放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2.预约申购安排
(1)申购的时间
预约申购期:每个开放日前第【5】个交易日【9:00】至该开放日【17:00】,开放日即为申购日。
(2)申购的确认

预约申购申请日

申购日

申购确认日

申购确认方式

为预约申购期内任意一日

为预约申购期内最后一个工作日

申购日后【2】个工作日内

产品管理人在申购确认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登记理财份额。

注:本产品在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结束前,设置一个预约申购期;在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结束后,可以再设置多个预约申购期。
3.预约赎回安排
(1)赎回的时间
预约赎回期:每个开放日前第【5】个交易日【9:00】至该开放日前一个交易日【17:00】,开放日即为赎回日。
(2)赎回的确认

预约赎回申请日

赎回日

赎回确认日

赎回确认方式

为预约赎回期内任意一日

为预约赎回期内最后一个工作日

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

产品管理人在赎回确认日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注销理财份额。

注:赎回款项于赎回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者。
……

二、理财产品的临时赎回

根据《产品说明书》第十一条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约定,“★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当管理人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变更(包括调整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或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时,若构成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的,投资者有权不接受变更,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可由管理人决定投资者的提前退出方式,并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若投资者未选择退出本产品的,则视为已理解并接受管理人的相应变更。”,管理人开放本理财产品临时赎回,临时赎回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赎回日为2023年5月22日,赎回确认日为2023年5月24日。产品管理人在赎回确认日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注销理财份额。赎回款项于赎回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者。

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一)变更条款的生效

1、本次销售文件变更事项已依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23年5月15日。

2、2023年5月15日(含)之后,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2023年5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在临时赎回期提出赎回申请,在对应的赎回确认日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文本替换

管理人将在变更条款生效日后,及时替换更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文本。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四、其他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