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天天万利宝稳利3号M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持有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名称:兴银理财天天万利宝稳利3号M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0000058】,产品代码:【9K212011】)(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于【2020】年【8】月【7】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

基于过往投资经验及对产品存续期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管理人认为,近期国内出现疫情反复、地产风波等事件,宏观流动性继续保持宽松态势,债券市场配置需求依旧旺盛,债市收益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行。在整体收益率降低的背景下,产品重点从曲线形态上寻找投资机会,保持投资灵活性。现产品管理人依据市场前景分析对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现管理人依据市场前景分析拟调整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并变更销售文件。管理人特别提示: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作为产品收益的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特就本次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将《产品说明书》中 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中“★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订:

原条款为:

“比较基准:【3.20%,5.20%】

比较基准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作为产品收益的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

现修订为:

“1.业绩比较基准的说明:根据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拟投资比例、资产信用利差、久期敞口以及流动性溢价,结合当前宏观环境和各类资产价格所处的位置,参考历史经验和回测结果。

2.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8%-5.2%】。

3.业绩比较基准的提示:

(1)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作为产品收益的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

(2)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产品时,经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产品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1、本次销售文件修改已依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22年【10】月【27】日。管理人将在变更条款生效日后,及时替换更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文本。

2、自【2022】年【10】月【27】日(含当日)起,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赎回权利赎回理财产品份额,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其他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