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修订公告

根据监管要求以及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理财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拟对兴银理财财智人生灵动净值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产品名称:兴银理财财智人生灵动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9K211010)中的投资范围等进行修订。特就修订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条款的主要修订

1.修订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理财产品说明书“四、理财产品的投资”“(三)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比例”内容。在原投资范围中及投资组合比例的金融衍生工具中增加“股指期货及商品期货”。

(二)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生效

1. 本次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1年7月30日启用生效。

2.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或投资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进行信息披露。超出销售文件约定比例的,除高风险类型的理财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先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并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做好理财产品信息登记;投资者不接受的,应当允许投资者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因此2021年7月22日(不含)之前,对于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已持有本款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若不同意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修订,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预约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款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修订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 2021年7月22日(含)之后,申购本款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兴银理财财智人生灵动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在个人网银的理财产品购买页面查看本款理财产品的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