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投资者,产品管理人计划对部分理财产品产品份额类别设置进行变更,并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前,相关理财产品不设置差异化产品份额类别,变更后,相关理财产品将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投资者类型、销售渠道等因素,对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类别,同时相关理财产品现有的产品份额将设置为【A】类份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的理财产品范围
涉及变更的理财产品详见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产品份额类别设置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中“★产品份额类别”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本产品不设置差异化母子份额类别。”
现修改为:
• “1.本产品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投资者类型、销售渠道等因素,对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类别。
• 2.本产品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每类理财产品份额以下内容将单独设置:
• (1)销售名称
• (2)收费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 (4)销售代码
• (5)销售对象
• (6)销售起点金额(认购、申购的起点金额)
• (7)投资者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8)投资者持有本产品的最高限额、最低限额
• (9)分别计算和公告产品份额净值
• 3.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认购的产品份额类别。
• 注:本产品说明书所列示产品份额类别仅为本产品项下某一类产品份额。其他类别的产品份额情况以产品管理人披露为准。”
(二)产品份额类别适用的提示
在原《产品说明书》中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中“产品销售名称”、“销售代码”、“★销售起点金额及递增金额”、“★认购、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理财产品费用”中增加“(适用【A】类份额)”的提示。
(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其他条款的变更
对原销售文件的格式化条款的表述、文本的体例、格式进行变更。此部分内容的调整,主要为了实现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结构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实现条款表述上的统一。
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一)变更条款的生效
1、本次销售文件变更事项已依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23】年【6】月【17】日。
2、本次产品份额类别设置的变更后,已持有相关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自上述变更生效日起持有相关理财产品的【A】类产品份额。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文本替换
管理人将在变更条款生效日后,及时替换更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文本。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产品管理人将以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四、其他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登记编码 | 产品代码 |
兴业银行“现金宝(4号)”-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 | Z7002021000250 | 84212041 |
兴业银行现金宝(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Z7002021000253 | 07010011 |
兴业银行现金宝(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Z7002021000249 | 9061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