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您選擇興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服務。《興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是由您作為興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以下簡稱數字錢包)的開通申請人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銀行或我行)就您合法、規範使用興業銀行數字錢包服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加粗字體顯示的內容,並充分理解所涉及的含義和法律後果。如您不接受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者對本協議條款有疑問或異議,請不要簽署、點擊確認或選擇同意。
如您對本協議存在任何疑問,或有任何相關的投訴、意見,請聯繫我行客服(服務熱線:95561)、官方網站(www.cib.com.cn)“線上客服”、數字人民幣APP客服、手機銀行“興業客服”或營業網點進行諮詢。
一、本協議的確認
(一)您已知曉並同意,興業銀行可根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銀行風險管理等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並通過興業銀行官方網站、營業網點、數字人民幣APP等渠道進行發佈。協議內容發佈後,您可選擇是否繼續使用數字錢包,您如不同意有關變更,可根據規定進行註銷,繼續使用數字錢包的,視為您已知曉並同意有關變更。
(二)為保障您使用數字錢包的安全性,保護您的人身財產安全免遭侵害,如您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請告知您的監護人,在您監護人的指導下閱讀本協議,由監護人共同簽署服務協議,並在征得您的監護人同意後使用我行的產品/服務;如後續發現您在申請開通數字錢包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未征得您的監護人同意,我行有權終止本協議及協議項下服務。若您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戶,您還需要同時遵守您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法律,且您確認,訂立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您所屬、所居住或開展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
(三)您授權我行可以按照國家(國際)稅務申報要求向有關機構報送您的相關資訊。
(四)您已知曉並同意,當存在業務需要從而須委託我行分支機構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及義務,或將本協議項下業務從我行分支機構劃歸我行其他分支機構承接並管理,我行授權的或承接本協議項下業務的該分支機構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全部權利。
二、數字錢包用戶服務相關定義
(一)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相關支付體系,採用雙層運營架構,由中國人民銀行向數字人民幣業務運營機構發行,再由數字人民幣業務運營機構兌換給公眾。
(二)數字錢包:是運營機構通過數字人民幣App為個人客戶開立的,具有唯一編號,用於處理支付指令、記錄用戶所有數字人民幣價值,管理數字人民幣子錢包等的載體。
1.按照客戶身份識別強度分為不同等級的錢包。指定運營機構根據客戶身份識別強度對數字錢包進行分類管理,根據實名強弱程度賦予各類錢包不同的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最低許可權錢包不要求提供身份資訊,以體現匿名設計原則。用戶在默認情況下開立的是最低許可權的匿名錢包,可根據需要自主升級為高許可權的實名錢包。
一類錢包:通過櫃面渠道面簽,需驗證與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手機號及本人境內銀行帳戶資訊,綁定本人境內銀行帳戶後,支持錢包內數字人民幣與綁定帳戶存款的互轉,錢包餘額計付利息。
二類錢包:可遠程開立,需驗證與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手機號及本人境內銀行帳戶等資訊,綁定本人境內銀行帳戶後,支持錢包內數字人民幣與綁定帳戶存款的互轉,錢包餘額計付利息。
三類錢包:可遠程開立,需驗證與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手機號等資訊,無需綁定銀行帳戶,錢包餘額計付利息。
四類錢包:可遠程開立,僅需驗證手機號碼,無需綁定銀行帳戶,為匿名錢包,錢包餘額不計付利息。
一二三四類錢包具有不同的餘額限額、單筆和日累計支付限額、年累計支付限額,興業銀行可在遵守交易限額監管規定的前提下,為您設定各類錢包的上述限額,並保留根據風險控制需要對限額進行適時調整的權利。您可在各類錢包的上述限額內進一步設置實際限額,並通過我行櫃面、數字人民幣APP、興業銀行手機銀行APP等渠道查詢和修改實際限額。如您未進一步設置實際限額的,則默認我行設定的各類錢包限額作為實際限額。若上述調整對您的支付需求產生影響,可通過我行營業網點、手機銀行APP或撥打服務熱線等途徑申告解決。
您只能在興業銀行開通一個實名錢包(一類、二類或三類);同一手機號只能在興業銀行開通一個個人數字錢包,其中僅有一個手機號開立的興業銀行個人數字錢包可為實名錢包(一類、二類或三類)。
2.按照開立主體分為個人錢包和對公錢包。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開立個人錢包,按照相應客戶身份識別強度採用分類交易和餘額限額管理。
3.按照載體分為軟錢包和硬錢包。軟錢包基於移動支付APP、軟體開發工具包(SDK)、應用程式介面(API)等為用戶提供服務。硬體錢包基於安全晶片等技術實現數字人民幣相關功能,依託IC卡、手機終端、可穿戴設備、物聯網設備等為用戶提供服務。軟硬錢包結合可以豐富錢包生態體系,滿足不同人群需求。
4.按照許可權歸屬分為母錢包和子錢包。錢包持有主體可將主要的錢包設為母錢包,並可在母錢包下開設若干子錢包。
(三)錢包限額:按照監管要求,根據數字錢包的實名強度和使用渠道分別對數字錢包的餘額上限、單筆交易限額、日累計交易限額、年累計交易限額作相應的金額限制。同時我行可在遵守交易限額監管規定的前提下,為您設定各類錢包的上述限額,並根據我行風控要求,可能會不定時對各類錢包的上述限額進行調整。您可在各類錢包的上述限額內進一步設置實際限額,並通過我行櫃面、數字人民幣APP、興業銀行手機APP等渠道查詢和修改實際限額。如您未進一步設置實際限額的,則默認我行設定的各類錢包限額作為實際限額。除此之外,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我行針對特定業務場景(如代發工資、信用卡還款等),向您提供各類錢包額外的收款和支付限額,以滿足您的大額交易需求。
(四)綁定帳戶:您開通或升級一類、二類數字錢包時,您應提供的本人在銀行開通的同名銀行帳戶,綁定帳戶的所有人只能為您本人。
(五)身份要素:指我行用於識別您身份的資訊要素,包括您的支付密碼、短信驗證碼、手機號碼、身份證件號碼及生物識別資訊(如指紋資訊、人臉識別資訊)。根據您使用場景的不同,我行可能會採集您的性別、出生日期、地址、職業、國籍資訊用於加強認證。
(六)登錄名:指您用於登錄數字錢包的手機號或數字錢包編號,其中數字錢包編號為開通數字錢包自動生成。
(七)有權機關: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權要求採取查詢、凍結或扣劃資金等措施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海關、稅務機關等。
(八)有權機關凍結:指按照前述有權機關要求進行的凍結。被凍結的數字錢包可能限制支付、轉錢、充錢包、存銀行等操作,數字錢包凍結後,您可能無法登錄、使用、移除或者註銷數字錢包。
(九)興業銀行網站: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指https://www.cib.com.cn/。
三、數字錢包的服務內容
數字錢包服務是我行向您提供的基於數字人民幣流通體系的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受您委託代您進行數字人民幣的支付結算、資訊查閱等服務。具體功能有如下幾類:
(一)充錢包:您可以將您本人銀行帳戶內的資金等值轉換為您數字錢包內的數字人民幣。
(二)存銀行:您可以將您數字錢包內的數字人民幣等值轉換為您本人名下的銀行帳戶內的資金。
(三)現金兌換:您可以通過我行網點櫃面、自助設備等渠道將您數字錢包內的數字人民幣與現金進行等額兌換。
(四)轉錢:在限額允許的前提下,將數字人民幣從您的一個數字錢包轉移至您本人或他人的另一數字錢包的服務。在使用轉錢服務時,請您謹慎核對收錢方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收錢方的真實身份及準確的數字錢包資訊。
(五)消費:您作為付款方,通過二維碼、碰一碰(NFC)、小額免密支付等方式向商家轉移和支付數字人民幣的服務。
(六)收錢:您作為收款方,通過向付錢方展示付款碼的方式接入數字人民幣的服務,收錢金額由您自行設置或雙方共同約定。
(七)掛失:我行可根據您的申請對您的數字錢包提供掛失服務。掛失狀態下您除了對錢包進行解除掛失、被動收錢和查詢錢包資訊外,不可進行其他任何操作。
(八)綁定銀行卡:當您使用一類及二類數字錢包時,可以將您的數字錢包與您名下的銀行卡進行掛接,支付密碼等校驗通過後,我行將根據您的指令實現您數字錢包中數字人民幣與銀行帳戶內資金的等額兌換服務以及聯動充值付錢服務,包括充錢包、存銀行、聯動充值支付等。綁定銀行卡時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您可以通過手動添加您本人名下的銀行卡。為了防範風險,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同意我行使用您的資訊,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銀行卡號、銀行預留手機號,與髮卡行進行交叉驗證。
2.您須確保您申請綁定的銀行卡為您本人所有,並確保使用銀行卡的行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否則因此造成興業銀行、髮卡行及任何第三方損失的,您應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您使用本服務還需遵守銀行卡髮卡行的相關業務要求,因髮卡行的單筆支付最高金額、日累計最高支付金額、月累計最高支付金額等限制導致兌換失敗或無法使用本服務的,請您理解我行將免於承擔責任。
4.我行提供的服務受您綁定銀行卡片狀態或帳戶狀態的制約,如該卡由於掛失、止付、有效期到期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數字人民幣相關服務自動中止。您綁定的銀行卡片狀態、帳戶狀態恢復正常時,我行將重新提供相應服務。若您已綁定的銀行卡因換卡等原因發生卡片資訊變更,則相關服務終止。如需繼續服務,您須使用新卡進行重新綁定。
5.若您使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以及中國大陸境外其他國家地區手機號碼使用錢包服務,您可以通過手動添加您本人的境外銀行卡。為了防範風險,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已知曉並授權我行收集您的銀行卡資訊,如:銀行卡號、銀行卡有效期、CVV2碼,提供給境外機構進行銀行卡驗證。
(九)短信:若您使用中國大陸境內手機號碼使用錢包服務,我行將通過境內短信平臺渠道向您發送短信,若您使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以及中國大陸境外其他國家地區手機號碼使用錢包服務,我行將通過興業銀行香港分行短信平臺渠道向您發送短信。短信內容為在您執行錢包相關操作時使用到的短信驗證碼、交易通知等,以便我行核驗錢包交易是否為您本人操作或向您告知該筆交易的情況,興業銀行香港分行僅提供代為發送短信能力。若您對此有異議,可通過本協議提供的聯繫方式與我行聯繫,以便我們及時處理。
(十)動戶通知:若您使用中國大陸境內手機號碼使用錢包服務,我行為您提供免費的錢包短信動戶通知服務,具體如下:
1.錢包開立成功後,我行將自動為您開啟本服務。
2.自動開啟本服務後,您的錢包發生100元及以上金額的交易(充錢包、存銀行交易除外)時,我行將發送通知短信至您錢包開立時的綁定手機號;若您的手機號發生變更,我行將向您變更後的手機號發送通知短信。
3.如您無需本服務,可在收到動戶通知短信後,回復退訂短信進行關閉,或通過我行手機銀行中的“精靈信使”服務進行關閉。
(十一)計付利息:自2026年1月1日起,數字人民幣實名錢包中的錢包餘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計結息規則計付利息,並由我行依法代扣代繳利息稅(如有)。 如您開立的數字錢包為匿名錢包(四類錢包),錢包內的餘額不計付利息。如您開立的是實名錢包(一類、二類、三類錢包),我行將為您的錢包餘額計付利息,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利率計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未到結息日清戶時,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到清戶前一日止。
四、興業銀行數字錢包的開通、升級、變更和註銷
(一)錢包開通
1.您自願申請在興業銀行開通數字錢包,同意在開通、使用、升級、變更和註銷錢包時遵守本協議及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
2.您通過興業銀行開通數字錢包,根據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您同意並授權興業銀行獲取您相應的個人資訊(包括真實姓名、錢包開通手機號碼、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起止日期、證件影像資訊、性別、國籍、職業、家庭住址或工作單位地址、人臉識別資訊、錢包開通手機號驗證碼、銀行卡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驗證碼)並接受興業銀行審核以及通過公安部門、電信運營商等第三方進行校驗。您承諾所提供的錢包開通資料資訊真實、合法、有效。若興業銀行發現您所提供的錢包開通資料虛假或預留非本人的資訊,一經發現,興業銀行有權停用該錢包,您可以在變更錢包開通資料後申請恢復使用。您已知曉並同意,因資料不真實、偽造、虛假造成的責任和後果由您自行承擔。您可通過數字人民幣APP或興業銀行渠道查詢具體錢包類型、開通等資訊。
3.為保證綁定帳戶向數字錢包的充錢包操作,您在興業銀行開通數字錢包視為授權興業銀行向銀聯等清算機構及人民銀行認可、指定的其他機構發起對綁定帳戶資金扣劃的指令。
4.您開通數字錢包需遵循以下規定:
(1)您應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手機號碼申請開通數字錢包。
(2)當您開通數字錢包時,依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我行會收集您的個人資訊,並根據相關規定校驗您的身份基本資訊,以幫助您完成數字錢包的註冊,如果您拒絕提供這些資訊,您可能無法開通數字錢包或無法正常使用我行的服務。開通不同等級的錢包需要收集的資訊不同。開通一類錢包,我行會收集您的真實姓名、錢包開通手機號碼、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起止日期、證件影像資訊、性別、國籍、職業、家庭住址或工作單位地址、人臉識別資訊、錢包開通手機號驗證碼、銀行卡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驗證碼,並根據相關規定校驗您的身份基本資訊,以幫助您完成數字人民幣錢包註冊;開通四類錢包,我行僅收集您的手機號和驗證碼;開通三類錢包需要通過四類錢包升級的方式,升級時我行會收集您的真實姓名、錢包開通手機號碼、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起止日期、證件影像資訊、國籍、人臉識別資訊、錢包開通手機號驗證碼;開通二類錢包需要通過三類錢包進行升級,升級時我行會收集您的真實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起止日期、證件影像資訊、性別、國籍、銀行卡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驗證碼;開通二類錢包還可通過四類錢包進行升級,升級時我行會收集您的真實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起止日期、證件影像資訊、性別、國籍、人臉識別資訊、銀行卡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銀行卡預留手機號驗證碼。
5.興業銀行將根據監管要求對您開通數字錢包的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興業銀行為您完成數字錢包開通。對於個人、綁定帳戶或數字錢包存在異常或可疑交易行為的,興業銀行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採取拒絕為您開通數字錢包或暫停錢包收付及相關業務等操作。您同意並授權興業銀行將審核結果和數字錢包資訊通過數字人民幣APP、興業銀行渠道或合作方渠道向您展示。
(二)錢包升級
如果您希望提升個人數字錢包類別,您必須完成升級該類數字錢包所需的相關身份驗證手續。比如您在註冊成為個人數字錢包用戶後,希望升級到一類數字錢包,您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我行的授權營業網點進行面簽。
(三)錢包變更
1.您的聯繫方式、手機號碼等資訊發生變更,或者您有效身份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的有效期屆滿的,請您及時通知興業銀行進行更新,按照興業銀行要求重新驗證資訊並核實個人變更資訊的真實意願。當您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的有效期屆滿的,我行會通過數字人民幣APP渠道通知或短信提醒您,若您不及時更新相關資訊,我行有權根據監管規定限制您的錢包交易許可權,例如降低您的實名錢包交易限額。
2.您可以通過興業銀行渠道、數字人民幣APP或者合作方渠道辦理數字錢包的變更業務。但可能會因為變更事項的不同,限定渠道辦理。您辦理變更業務時,我行有權要求您按照新開通要求重新驗證資訊,並採取核驗短信驗證碼、人臉識別等措施核實您變更資訊的真實意願。
(四)錢包註銷
在您需要時可以註銷您的數字錢包,但只有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您才可以申請註銷您的數字錢包:
1.您只能申請註銷您本人的數字錢包,並依照我行的流程進行註銷。
2.您須通過使用錢包的渠道並按照頁面提示流程申請註銷錢包。
3.您申請註銷的數字錢包須處於正常狀態,且您預留的個人資訊完整且準確。
4.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您申請註銷的數字錢包餘額應當為零且不存在未完結交易、未了結的權利義務或其他可能因為註銷數字錢包產生糾紛的情況。
5.數字錢包註銷後,您將無法繼續使用我行的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本協議另有約定不得終止的或依其性質不能終止的除外),錢包與銀行卡的綁定關係以及與錢包相關的服務協議自動解除,同時還可能產生如下結果:
(1)與數字錢包關聯的權益(如紅包或優惠券等)均將作廢;
(2)如您在註銷數字錢包前存在違約、侵權等不當行為或未完結權利義務的,您仍應承擔相應責任;
(3)一旦註銷成功,已註銷數字錢包服務功能等將無法恢復或提供。
五、使用數字錢包服務的注意事項
為有效保障您使用數字錢包的合法權益,我行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項:
(一)身份驗證
1.您在開通、使用數字錢包的過程中,請您提供合法、真實、有效、準確、完整的個人資訊資料。為了更好的保障您的數字錢包資金安全,如資料發生變更,包括您的手機號碼、錢包名稱等個人資訊發生變化時請及時更改。您應確保數字錢包登錄名、綁定的手機號均為您本人持有。
2.為了滿足相關監管要求,也為了您的資金安全,出現下列情形時,請您積極配合我行核對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必要檔,並完成相關身份驗證和安全驗證:
(1)您開通實名數字錢包的;
(2)您要求變更身份資訊或您的身份證件已過有效期的;
(3)您的交易行為或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
(4)您的身份資訊或相關資料存在疑點的;
(5)存在應核對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必要檔的其他情形的。
(二)數字錢包限制使用
存在如下情形時,我行可能會暫停或終止為您提供數字錢包服務,或停用您的數字錢包,且可能限制您所使用的服務功能(比如對數字錢包的在途交易採取止付、取消交易、調賬等限制措施,或對交易的方式、規模、頻率等進行限制):
1.您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協議的約定;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有權機關的要求;
3.您的數字錢包操作、資金流向等存在異常時;
4.您的數字錢包可能產生風險的;
5.您存在交易內容與實際不符或其他違反活動規則、誠實信用原則行為的;
6.他人向您數字錢包錯誤轉錢等導致您可能存在不當獲利的;
7.您遭到他人投訴,且對方已經提供了一定證據的;
8.您可能錯誤地操作他人數字錢包,或者對他人數字錢包進行了身份驗證的。
除1、2規定的情形外,如您申請恢復服務、解除上述停用或限制,請您向我行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以便我行進行核實。若您對上述情況有疑議的,可致電我行95561客服熱線。
(三)數字錢包服務規則
1.您可使用的數字錢包餘額上限、單筆交易上限、日累計交易上限和年累計交易上限,可能因您使用該數字錢包服務時的監管要求、支付場景、我行的風險控制系統、身份要素驗證等事由而有不同,具體請諮詢我行櫃面渠道或客服熱線。
2.您認可數字錢包的使用記錄、交易數據等均以我行的系統記錄為准。如您對上述事項存在異議,可以通過線上客服聯繫我行進行諮詢。
3.凡使用數字錢包正確校驗資訊、短信驗證碼或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您本人行為,您應妥善保管錢包校驗資訊、短信驗證碼或密碼、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電子憑證等,因您保管不善或您將錢包轉借、轉租他人使用或洩露資料、手機出借、丟失所產生的責任及後果由您自行承擔。
在符合監管規定或您與興業銀行雙方約定的前提下,相關交易可不使用密碼驗證。
4.您使用數字錢包付款服務時,存在以下情況時可能會導致交易指令不能執行,且我行不承擔責任:
(1)您指定的數字錢包餘額不足;
(2)您指定的數字錢包已被掛失、停用或被採取其他限制使用權限的措施;
(3)超出監管部門、我行規定的支付額度限制;
(4)您的行為出於欺詐等惡意目的;
(5)您未能正確依據我行數字錢包服務的業務規則、提示、服務說明進行操作;
(6)您的交易指令的執行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
5.對於您提供及發佈的文字、圖片、視頻、音頻、圖文等非個人隱私資訊的知識產權歸您或相關權利人所有,請您確保使用相關資訊不會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與第三方產生爭議、訴訟或仲裁案件,您需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並同意賠償我行由此而遭受的相應損失。
6.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務,請您在使用數字錢包服務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內容、錢包使用渠道上出現的關於操作的提示及我行發送到您手機的提示。
7.我行會以公告、發送短信、電話等方式向您發送通知,例如通知您交易進展情況,或者提示您進行相關操作,請您及時予以關注。本協議項下,我行公告均發佈在【www.cib.com.cn】,並以消息提醒或我行短信、電話提醒,您承諾將留意及可接收到上述資訊。
8.服務諮詢與投訴
在使用我行服務的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您可以通過線上客服或客服熱線聯繫我行。為了保護您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綠色網路環境,如您被他人投訴或投訴他人,我行可能會將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投訴相關內容提供給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及監管機關,以便及時解決投訴糾紛。
(四)服務費用
您使用我行服務時,我行有權向您收取服務費用,但數字人民幣的充錢包、存銀行不收取服務費用,其他收費專案和標準按照我行對外公佈的服務價目表或產品頁面上展示的費用公告或雙方達成的其他書面協議執行。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我行有權從您委託我行代為收取或代為支付的款項或您任一數字錢包餘額或其他資產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務費用。如您未按時支付或數字錢包餘額不足的,我行有權中止或終止提供相關服務。首次收費或調整服務費用標準前【30】日,我行將通過錢包使用渠道進行公告並征得您的同意,您需在繼續使用前在相關頁面中予以點擊確認,公告期滿若您無法同意公告的服務費用標準,您有權停止使用相關服務。您可通過我行營業網點、興業銀行官網網站等渠道查詢具體服務費用相關規定。
(五)交易風險提示
1.在使用我行的服務時,若您或您的交易對方未遵從本協議或相關網站說明、交易、支付頁面中的操作提示、規則,則我行有權拒絕為您與交易對方提供服務,相關責任及後果由您自行承擔。
2.對於數字錢包內已標明相關服務系由第三方提供的,您在使用該服務過程中如對具體業務類型及交易金額有異議,或因您購買商品或服務而與特定第三方產生的糾紛,您可聯繫我行95561客服熱線,或者您也可以聯繫特定第三方協商處理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與該特定第三方的糾紛。
3.您的手機號將作為興業銀行數字錢包的唯一確認所屬憑據。請您合法使用數字錢包的同時,保證個人手機號的安全使用。如您的手機號發生變更、被竊等情況,請您及時進行變更。
六、用戶合法使用我行服務的承諾
(一)您需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您所屬、所居住或開展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不得將我行的服務用於非法目的(包括用於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得以非法方式使用我行的服務。
(二)您不得利用我行的服務從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否則我行有權進行調查、延遲或拒絕結算或停止服務,且您需要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後果,如因此導致我行或第三方受損的,您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您承諾不利用您在興業銀行開通的數字錢包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洗錢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四)您同意興業銀行對數字錢包開通、使用及其資金交易情況進行監測,並結合監測結果對可能導致您錢包資金發生風險或引發數字錢包不當使用的交易進行阻斷、限制部分交易功能,或進而不再受理您提出的數字錢包開通申請或終止向您提供錢包服務。
(五)您承諾不冒用他人身份開通數字錢包。興業銀行發現數字錢包為假名或冒名開通的,將立即停止該錢包的使用,並可經被冒用人同意後予以註銷,錢包內資金納入興業銀行久懸未取專戶核算。
(六)除上述您應遵守的承諾外,如您在使用數字錢包服務中存在以下行為,興業銀行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中止或終止您數字錢包的所有業務,並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1.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合法權益;
2.從事不法交易行為,如洗錢、恐怖融資、賭博、販賣槍支、毒品、禁藥、盜版軟體、黃色淫穢物品、其他我行認為不得使用我行的服務進行交易的物品、服務等;
3.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4.進行與您或交易對方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實的交易;
5.從事可能侵害我行的服務系統、數據的行為;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七、興業銀行的承諾和聲明
(一)基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服務,我行均不提供擔保、墊資。
(二)我行會將您委託我行代為收取或代為支付的款項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或有權機關的監管要求進行管理。
八、資訊保護
我行重視保護您的個人資訊,您的個人資訊將根據《興業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個人資訊保護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九、不可抗力、免責及責任限制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瘟疫、政府行為、駭客攻擊、電信部門技術管制、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或非興業銀行原因導致系統癱瘓、或興業銀行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原因造成興業銀行無法為您提供錢包服務的,興業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知識產權的保護
(一)我行的系統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我行依法享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
(二)非經我行書面同意,請勿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編譯、複製、公開傳播、改變、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興業銀行網站程式或內容。
(三)尊重知識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變更、執行及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法律)。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行分支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行全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江濱中大道398號;
郵遞區號:350014。
十二、試點期間特別約定條款
(一)我行在試點期間可能會根據監管部門要求及實際業務開展情況變更服務內容或停止提供服務,必要時對業務規則作出適當調整。如遇特殊情形,我行將告知您並在征得您同意後協助您完成資金退出、錢包註銷等相關操作,確保您的資金安全,您已知曉並同意,若因您未及時配合操作導致的損失由您負責承擔。
(二)在試點期間我行不排除發生系統故障、服務中斷、資金差錯等異常情形。如發生此類異常情形,您同意我行通過採取系統升級、資金差錯調整等補救措施。
(三)您如遇數字錢包交易延遲、差錯等情形或對數字錢包服務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撥打我行95561客服熱線或聯繫我行任一網點,我行會及時進行服務回應並提供相應解決方案。
十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您簽署之日或您點擊確認且成功開通之後生效,您與我行依據本協議的全部授權將同時生效。您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授權在興業銀行收到您本人遞交的註銷錢包申請時終止,興業銀行提供的數字錢包服務及錢包相關服務協議將一併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