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本行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专线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一)本行遵循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原则,支付为民,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优化企业账户开户服务。

(二)企业通过本行“兴业银行”或“兴业管家”微信公众号发起预约开户申请,本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尽职调查和开户意愿核实并告知客户开户所需资料和流程。企业存在异常情形的,本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核期限、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

(三)经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企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企业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向本行柜面提交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办理开户手续。企业开立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如授权他人办理还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两位财务联系人身份证件(其中一人可为法人)(原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5、开立非基本存款账户的,还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借款合同或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四)为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本行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落实下列手续:

1、开户机构在账户开立时,实地走访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开展尽职调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识别企业受益所有人。

2、开户机构按规定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真实意愿;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账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告知书》等。

3、开户机构直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交接开户回执、网银密码、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二、资费标准

企业账户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我行官网最新公示的《兴业银行机构服务价目表》。

三、办理时限

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兴业银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安排客户经理优先开展小微企业尽职调查,缩短企业现场业务办理时间。企业预约开户成功后,经本行柜面审核,开户申请资料齐全、尽职调查和开户意愿核实均无异常情形的企业,本行自确认符合开立条件起当日内完成银行结算账户开户。企业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四、企业账户服务投诉受理专线

总行投诉受理:95561     分行投诉受理专线:0551-6266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