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政府免费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200033 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以电子方式向个人客户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服务。
200045 信用卡超限费 提供客户超过本行批准额度外使用一定资金的服务。

兴业银行自主的免费项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300079 信用卡现金分期跨行转账手续费 向本行信用卡客户提供办理现金分期业务而支取的现金款项由本行划入他行储蓄结算账户的服务。
300085 信用卡纸质账单补制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的对账单服务,帮助客户掌握账户交易明细(不含本行代收的快递费)。
300086 信用卡调阅签购单手续费(副本) 针对客户对账单上所列交易有疑问等情形且需要调阅签购单时,为客户提供的签购单副本调阅服务。

市场调节价:兴业银行信用卡综合服务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内容

备注

000101

 

账户管理

 

零售客户:

信用卡年费(如无特别说明则附属卡减半):                                      普卡:80-100元/卡(套);
金卡:200元/卡(套);
白金信用卡(精英版)/钛金信用卡:500元/卡(主卡/附属卡);
白金信用卡(精锐版):600元/主卡(暂无附卡);
白金信用卡(悠系列):900元/主卡,600元/附属卡;
白金信用卡(标准版):2600元/主卡,1200元/附属卡;

百夫长白金卡:6000元/主卡,3000元/附属卡;
钻石卡:15000元/卡(主卡/附属卡);
特色信用卡产品补充收费标准:
GOLF白金信用卡:主卡/附属卡:9000元/卡;
上海奔驰白金联名信用卡:3500元/卡;
QQ秀信用卡(实体卡):MINI卡:40元/卡。

 

零售客户:

信用卡年费: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零售客户:

信用卡年费:对于无附属卡的信用卡产品,可只按照主卡收费标准;对于有附属卡的信用卡产品,其附属卡的年费收费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按照主卡年费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兴业银行对已收取的年费不再予以返还;若因逾期未交纳年费造成个人信用记录的不良影响,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机构客户:

信用卡年费:
公务卡(银联品牌):300元/卡;
万事达商务差旅信用卡/威士商务采购信用卡:金卡300元/卡;普卡100元/卡。

机构客户:

免收信用卡年费。

上述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机构客户:

信用卡年费: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机构客户:

 

信用卡年费:对于无附属卡的信用卡产品,可只按照主卡收费标准;对于有附属卡的信用卡产品,其附属卡的年费收费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按照主卡年费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兴业银行对已收取的年费不再予以返还;若因逾期未交纳年费造成个人信用记录的不良影响,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000102

 

工本费

 

零售客户:

1.IC信用卡工本费:5元/卡,单列收费标准的卡种除外;
2.特殊设计信用卡工本费:0-3888元/卡(根据卡片主题、设计、配套制作工艺及自选卡号等各项卡片个性化服务而具体定价)。                                                     

 

零售客户:

1.IC信用卡工本费:为客户新开或换发IC信用卡,包括新开IC信用卡,IC信用卡换发IC信用卡,磁条信用卡换发IC信用卡;
2.特殊设计信用卡工本费:为客户新开或换发特殊设计信用卡。

零售客户:

1.IC信用卡工本费:新发卡、补换卡收取,续卡不收。IC信用卡及特殊设计信用卡卡片激活后收取工本费;
2.特殊设计信用卡工本费:新发卡、补换卡及续卡均收取(包含卡面自选),卡片激活后收取;同一卡号自选服务仅在新发卡激活后收取一次。

机构客户:

 


IC信用卡工本费:5元/卡。

 

机构客户:

 



IC信用卡工本费:为客户新开或换发IC信用卡,包括新开IC信用卡,IC信用卡换发IC信用卡,磁条信用卡换发IC信用卡。

机构客户:

 




IC信用卡工本费:新发卡、补换卡收取,续卡不收。卡片激活后收取工本费。

000103

信用卡违约金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人民币20元或3美元。

 

因持卡人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收取的手续费。

 

000104

信用卡取现或转账手续费

1.预借现金手续费(含透支转账):金额的2%,最低20元/笔或2美元/笔,最高500元/笔或100美元/笔(不分同城异地);
2.溢缴款取现或转账手续费:金额的0.5%,最低5元/笔或1美元/笔,最高50元/笔或10美元/笔,持卡人转出信用卡溢缴款至境内本人本行账户手续费免费;
3.境外紧急取现手续费(仅限双币信用卡、VISA/MasterCard单品牌信用卡):金额的2%,最低20元/笔或2美元/笔,最高500元/笔或100美元/笔。

 

1.预借现金手续费(含透支转账):为持卡人提供多种渠道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服务;
2.溢缴款取现或转账手续费:针对客户在信用卡账户内超出透支款项的资金,为客户提供一种可支取的渠道与服务;
3.境外紧急取现手续费(仅限双币信用卡、VISA/MasterCard单品牌信用卡):针对客户可能在海外出现的紧急情况,本行联同卡组织为客户海外出行提供的紧急支援服务。

机构客户:

商务采购信用卡(标准公务卡)无预借现金、溢缴款取现、境外紧急取现功能。

000105

挂失费

信用卡挂失费(不含补卡):普卡及银联公务卡50元/卡;其他卡片免费。

 

在客户发生信用卡遗失、被窃、被冒用或遭他人非法占有等情形,为保障客户账户安全而提供的服务。

 

000108

信用卡补换卡费

20元/卡;普通寄送不加收费用,如需快递,加收快递费20元/封。

 

当持卡人信用卡因毁损、断裂、签字模糊或磁条消磁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为客户提供补换卡服务,亦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快递寄送服务。

零售客户:

 



银联尊尚白金信用卡、GOLF白金信用卡、行卡白金信用卡、厦门航空白鹭白金联名信用卡、上海奔驰白金联名信用卡、兴业通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标准版)等产品免费。

000110

信用卡境外紧急服务

1.境外补发紧急替代卡服务费:
威士卡(VISA):175美元/卡。仅普卡收取,其他卡种免费;
2.境外紧急取现服务费:
威士卡(VISA):175美元/卡,万事达卡(MasterCard):95美元/卡。仅普卡收取,其他卡种免费;
以上境外紧急服务,具体以卡组织收费标准为准。

 

1.境外补发紧急替代卡服务费:持卡人在境外卡片遗失、失窃或损坏后,需要应急卡片时,为其提供紧急替代卡补发服务;
2.境外紧急取现服务费:持卡人在境外卡片遗失、失窃或损坏后,需要应急现金时,为其提供紧急取现服务。

1. 境外补发紧急替代卡服务费:仅限VISA双币信用卡、VISA单品牌信用卡。

2.境外紧急取现服务费:仅限双币信用卡、VISA/MasterCard单品牌信用卡。其中商务采购信用卡(标准公务卡)无预借现金功能。

000111

国外交易汇兑手续费(仅限双币信用卡、VISA/MasterCard单品牌信用卡)

按交易金额的1.5%收取。

 

针对持卡人境外交易通过VISA或MasterCard通路结算非美元消费时,银行所提供的当地货币自动兑换卡片结算币种的服务。

 

000801

短信服务费

信用卡交易通知短信服务费:每月3元/账户(按季收取),白金信用卡(含钛金卡)、钻石卡免费。

 

信用卡交易通知短信服务费:持卡人开通交易通知短信服务后,一旦持卡人主动发生信用卡交易,则持卡人预留系统手机号码即可收到交易通知短信,全面掌握卡片动态,保障用卡安全。

兴业生活APP、“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的信用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免费。

000802

境外机场贵宾服务费(信用卡)

200元/人次。

 

为指定持卡人提供境外指定机场贵宾服务。

 

000804

平台服务费

按协议收取。

 

利用我行在技术、渠道、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搭建系统或以我行为平台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账户支付结算、清算、信息交互、产品交易等综合服务。

市场调节价:兴业银行信用卡零售服务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内容

备注

010803

信用卡分期业务

1.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
按协议收取。
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法):0%-18.25%。(以上基准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并会根据客户综合情况进行浮动,且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2.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如客户申请提前结清分期款项,需按照分期剩余未下账本金的3%或协议定价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为客户提供按一定期数分期及到期偿还本行先行支付款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分期、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等。

 

如客户申请提前结清分期款项,将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市场调节价:兴业银行信用卡机构服务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内容

备注

020202

 

网上交易(服务)手续费

 

支付机构/网上跨行支付商户/网上特约商户/网上收付直通车商户/网上直联商户:包括B2C网上支付、B2B网上支付、B2C快捷支付、个人委托收款、对公委托收款、委托付款、鉴权核身等,最终定价根据通道成本、当地市场及客户实际情况,按协议收取。

 

 

兴业银行为支付机构提供账户验证、付款服务,向商户提供行内以及跨行网上支付资金结算以及资金收付的服务,同时提供系统平台给签约商户使用,商户根据实际申请功能可在此平台上进行资金支付、交易查询、结算查询及退款等。资金收付业务支持对公对私的资金收付业务,网上资金结算业务支持人民币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业务,及VISA及MASTER CARD等国际信用卡网上支付业务等。

 

网上特约商户:包括B2C/B2B/手机。

020402

代收(缴)代付

代收(缴)代付手续费:按照协议价格收取,不高于每级政府公布的收费标准。

 

按照委托人的托收金额和明细从缴款人账户扣划资金或通知缴款人主动划转资金到收费单位;根据委托人的付款授权凭证将委托人备付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为委托人建立和保存收付款明细账;为委托人提供缴费管理系统,委托人可以主动管理缴费客户明细和托收账单明细。服务范围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收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事业类收费及保险费、物业费、学费、交通罚款、高速公路过路费、租金等商业类收费。

向委托人收费。

020417

代理保险业务

按协议收取。

 

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保险业务,如代收保费、代销个人保险产品、代销团体类保险产品、代付保险金,以及代销系统使用、互联网技术支持等。

 

020807

信用卡分期特约商户服务

按协议收取。

 

客户购买指定商户的商品时,本行为该商户的客户提供按一定期数分期偿还商品款项的服务。

向合作机构或商户收取,不向持卡人收取。

020809

银行卡发卡行服务费

境内和境外发卡行服务费,按照监管和卡组织有关标准执行。

按照发改价格[2016]557号、银发[2021]169号执行。

向收单机构提供本行银行卡账户验证、管理等服务。

 

1.本服务价目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年第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

2.我行严格执行监管有关服务收费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23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中国银保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关于规范银行市场调节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号)、《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的通知》(银协发〔2023〕64号)。

3.《兴业银行信用卡零售服务价目表》适用于零售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机构服务价目表》适用于机构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综合服务价目表》服务项目同时适用于零售客户和机构客户。

4.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动情况及各分行优惠政策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5.各地收费监管部门对收费项目另行制定统一价格的,各分行从其规定。

6.“同城”范围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7.“小型微型企业”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8.如无特别说明,收费标准中的价格单位均指人民币。

9.凡发生他行收费的,按实收取;若境内外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对相关服务收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信用卡相关服务如需快递,加收快递费20元/封,其中零售客户:银联尊尚白金信用卡、GOLF白金信用卡、行卡白金信用卡、厦门航空白鹭白金联名信用卡、上海奔驰白金联名信用卡、兴业通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标准版)等产品免快递费。

11.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转账汇款手续费。

12.本服务价目表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对优惠措施或备注中有另行注明生效日期的,按所注的生效日期执行。

13.投诉电话“95561”、投诉邮箱地址“95561@cib.com.cn”、书面投诉途径“兴业银行官方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