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青岛分行信用卡资产保全业务数据共享情况说明
尊敬的客户:
如您存在到期未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我行将可能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提醒、寄送信函、上门外访、诉讼或公安报案等方式向您本人直接催缴欠款,或根据您申办信用卡时的授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人、相关机构,获取您的有效联络信息,请其代为联系您,或向代偿意愿人提供还款所需信息(如信用卡号、欠款金额等)。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行业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并提升对您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前,采取合理措施评估该第三方使用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行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要求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签署的法律文件,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若您对催收方式有异议,可通过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5561反馈。
受委托第三方清单如下:
机构名称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
13687661211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文鸿律师事务所 |
13335087377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 |
18561610318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上海大衍律师事务所 |
15000020953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 |
18106391991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国人律师事务所 |
18660245610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福建东融律师事务所 |
18559635127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
18363999945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 |
18661620363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上海市广懋律师事务所 |
18040106103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公示的机构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