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组织架构

本行不断健全ESG管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融通内部治理体系,持续提升ESG管理的规范度、专业度与精准度。

ESG管理架构与履职程序

本行董事会决定可持续发展及ESG各项战略规划、重大政策与基本制度,承担ESG管理的最终责任,并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共有5名董事,设主席1名,由董事长担任。本行高级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绿色金融、普惠金融、ESG与气候相关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力资本发展、隐私与数据保护、ESG绩效管理与信息披露等ESG重要事项,并针对相关意见形成董事会意见传导函,向经营管理层和总行相关管理部门传导,推动ESG管理水平的提升。本行ES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行ESG各项管理与实施工作,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总行董事会办公室ESG管理中心。

ESG监督与评价机制

本行持续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和独立性,提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增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对于可持续相关议题的监督和评价,并持续健全ESG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和流程,有效落实ESG重要事项审计监督机制,将ESG政策与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结合,设立明确有效的奖惩机制,提升全面治理能力。

ESG政策与战略规划

本行董事会制订并印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SG政策》,作为本行可持续发展的纲领和方向,将ESG评价体系转化为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参照标准和实施工具,将ESG管理要求转化为行为习惯和工作模式,打造具有“兴业特色”的ESG管理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价值提升。

本行将ESG理念融入战略管理,将ESG纳入本行2021-2025五年发展战略规划,全面推进ESG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同时,每年编制印发年度ESG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覆盖本行客户基础优化、客户服务强化、绿色金融资产构建、绿色银行产品创新、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等战略发展重点。

气候风险监督管理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应重点加快气候风险管理的流程建设和工具开发,加强对碳资产的识别、评估、计算、管理和应用,严格落实“立即实施气候中性(CLIMATE NEUTRAL NOW)”承诺,建立健全“净零排放”管理机制,推进全行集团运营“碳中和”路线实施。

——摘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SG政策》

董事会层面,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包括气候风险在内的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在《ESG政策》中明确气候风险管理机制,并监督检查战略落地和政策执行情况。

高级管理层层面,将ESG与气候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办法》,明确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ESG与气候风险管理职责,定期向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报告ESG与气候风险,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持续开展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评估,与现行风险管理架构整合,定期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对策,积极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研究探索,并主动披露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情况。成立绿色银行战略推动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绿色银行战略,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组织推动落实并跟踪、督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