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机构服务价目表

业务类别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内容 备注
境内支付结算类 020101 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公行内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企业网银行内转账手续费/企业网银跨行转账手续费/银企直联行内转账手续费/银企直联跨行转账手续费/同业网银行内转账手续费/同业网银跨行转账手续费/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行内转账手续费/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跨行转账手续费/兴业管家App行内转账手续费/兴业管家App跨行转账手续费/单位结算卡柜面转账手续费/单位结算卡ATM转账(跨行同城转账)手续费/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行内转账汇款手续费/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转账金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
转账金额1万—10万(含10万元),10元/笔;
转账金额10万—50万(含50万元),15元/笔;
转账金额50万—100万(含100万元),20元/笔;
转账金额100万元以上,按转账金额0.002%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笔。
单位结算卡ATM转账(跨行异地转账)手续费: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最低5元,最高50元。
1.对公行内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3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2.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行内转账手续费:自2013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3.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跨行转账手续费:对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按收费标准的9折收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4.兴业管家App转账手续费: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5.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行内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6.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按收费标准的9折收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7.单位结算卡ATM行内转账:自2016年9月1日业务开办以来本行均免收费。
8.单位结算卡ATM跨行转账:免收手续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9.单位结算卡柜面行内转账手续费:自2016年9月1日业务开办以来本行均免收费。
10.单位结算卡柜面跨行转账手续费:对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按收费标准的9折收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1.对公行内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通过柜台将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本行(含同城和异地)的其他账户。
2.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行内转账:通过企业网银、银企直联、银财直联为客户提供行内总辖、行内分辖转账(含同城与异地)服务(含对外支付、批量支付、虚拟子账户支付、证券资金划拨、集团支付等)。
3.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跨行转账:通过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财直联)为客户提供同城跨行、异地跨行转账服务(含对外支付、批量支付、虚拟子账户支付、集团支付等。
4.单位结算卡柜面转账:通过柜面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从本行转往本行或跨行的(含同城和异地的)其他账户服务。
5.单位结算卡ATM转账(跨行同城/跨行异地):通过ATM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跨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转往其他账户的服务。
6.兴业管家App行内转账:通过兴业管家App为客户提供行内总辖/分辖转账(含同城与异地)服务(含行内汇款、便捷转账、对外支付、批量支付、虚拟子账户支付)。
7.兴业管家App跨行转账:通过兴业管家App为客户提供同城跨行、异地跨行转账服务(含跨行汇款、便捷转账、对外支付、批量支付、虚拟子账户支付)。
8.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行内转账汇款:通过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为客户提供人民币资金从境内我行账户转往境内我行其他账户服务。
9.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境内人民币跨行转账汇款:通过银企直通全球资金管理为客户提供人民币资金从境内我行账户转往境内跨行的(含同城和异地的)其他账户服务。
 
020106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 银行承兑汇票(含纸质汇票与电子汇票)按汇票票面金额的0.5‰收取。   由我行为客户签发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并提供日常管理、票据审验、收到提示付款时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结算服务业务。 汇票期限最长为6个月(含)。
020107 托收手续费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2元/笔   收款人委托本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含客户委托本行办理票据托收)。 需寄送客户托收单据的,按邮寄公司收费标准据实向客户收取邮寄费。贴现给本行的票据托收不再向客户收取邮寄费。
020108 账户信息变更 账户信息变更:10元/次/客户   账户信息变更: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  
020109 国内信用证 1.开证手续费:按信用证金额的0.05%—0.15%收取,最低100元,如信用证金额有增幅,按增幅后最大金额收取。
2.开证修改/撤销手续费:100元/笔;涉及金额增加的修改,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增额部分开证手续费,不再收取开证修改手续费;涉及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开证修改手续费,同时退还减额部分剩余效期已收取的开证手续费;涉及国内信用证撤销的,收取开证撤销手续费,同时退还撤销信用证金额剩余效期已收取的开证手续费。
3.通知(修改通知)费:50元—200元/笔。
4.到期付款确认(承兑):按承诺付款金额的0.05%/季度收取,最低200元/笔,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一个季度收取。
5.验单费:按单据金额的0.1%收取,最低300元/笔,最高2000元/笔。
6.议付费: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1%收取。
7.不符点:300元—500元/笔。
8.保兑费(含通知费):按保兑金额的0.1%—0.5%/季度收取,最低300元/笔,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一个季度收取。
9.保兑修改/撤销手续费:100元/笔;涉及保兑金额增加的修改,按原保兑费标准收取增额部分保兑费,不再收取保兑修改手续费;涉及保兑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保兑修改手续费,同时退还保兑减额部分剩余保兑期限已收取的保兑费;涉及保兑撤销的,收取保兑撤销手续费,同时退还撤销保兑金额剩余保兑期限已收取的保兑费。
10.转让手续费:按转让金额0.1%收取,如转让的信用证金额有增幅,按增幅后最大金额收取,最低200元/笔,最高1000元/笔。
11.转让修改/撤销手续费:100元/笔;涉及金额增加的修改,按转让手续费标准收取增额部分转让手续费,不再收取转让修改手续费;涉及转让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转让修改手续费。
12.换单(包括转让证换单)费:100元/笔。
通知(修改通知):在我行交单视情况可免收。 1.开证:向客户提供开立国内信用证的服务。
2.开证修改/撤销:向客户提供对信用证修改(含增额和减额的情况)/对信用证进行撤销的服务;其中:增额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信用证金额的修改服务;减额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减少信用证金额的修改服务。
3.通知(修改通知):作为通知行,在收到开证行开来的国内信用证或修改后,向受益人提供的国内信用证或修改通知服务。
4.到期付款确认(承兑):由我行向客户提供的,对远期信用证进行到期付款确认,并于付款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结算服务。
5.验单:在信用证寄单索款时,为客户提供验单服务。
6.议付:议付行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7.不符点处理:向客户提供处理不符点单据的服务。
8.保兑(含通知):向客户提供对他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进行保兑后通知受益人的服务。
9.保兑修改/撤销:向客户提供对保兑进行修改(含增额和减额的情况)/对保兑进行撤销的服务;其中:增额保兑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保兑金额的修改服务;减额保兑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减少保兑金额的修改服务。
10.转让:向客户(第一受益人)提供将收到的国内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兑用的信用证结算服务。
11.转让修改/撤销:向客户提供对转让进行修改(含增额和减额的情况)/对转让进行撤销的服务;其中:增额转让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转让金额的修改服务;减额转让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减少转让金额的修改服务。
12.换单:对客户(受益人)提交到我行办理寄单索款的单据,向客户提供协助修改或撤换的服务;转让证换单:转让信用证项下,在收到第二受益人交单后,向客户(第一受益人)提供换单服务。
开证、增额修改、一般修改/撤销、承兑/承诺费一般向开证申请人收取,信用证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其他国内信用证相关费用根据信用证条款向开证申请人或受益人收取。
020110 预留印章管理 印鉴变更:20元/次/户   为客户提供变更预留签章的服务。 预留印章管理,如客户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折半收取。
020111 支付密码器业务 支付密码器工本费:按成本价或按当地人行统一价。支付密码器业务变更(变更账号密钥、解锁等):20元/次/户。支付密码器挂失手续费:20元/次/户。   支付密码器由兴业银行代售,并为客户提供账号绑定、变更、挂失等服务。  
020112 回单补制业务 补制纸质回单(不含明细对账单和余额对账单):三个月(含)内免费,三个月以上至二年(含)内10元/份,二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以上100元/份。补制明细对账单、余额对账单及电子回单免收费。   根据客户申请再次为其提供回单的服务,回单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办理业务的回执。  
020114 单位大额取现 单位大额取现:单个账户当日累计取现5万元以上开始收费,按超过部分的1‰收取,最低5元/笔,最高500元/笔。   为客户提供大额提取现金服务。  
020115 单位零钞清点 同一客户单日累计调换、存取现金超过500张(枚)开始收费,最低收费5元,每增加100张(枚,含)加收1元,最高500元。   为面额1元(含)以下的纸币、硬币提供存取、兑换的清点服务。  
020202 网上交易(服务)手续费 支付机构/网上跨行支付商户/网上特约商户/网上收付直通车商户/网上直联商户:包括B2C网上支付、B2B网上支付、B2C快捷支付、个人委托收款、对公委托收款、委托付款、鉴权核身等,最终定价根据通道成本、当地市场及客户实际情况,按协议收取。   兴业银行为支付机构提供账户验证、付款服务,向商户提供行内以及跨行网上支付资金结算以及资金收付的服务,同时提供系统平台给签约商户使用,商户根据实际申请功能可在此平台上进行资金支付、交易查询、结算查询及退款等。资金收付业务支持对公对私的资金收付业务,网上资金结算业务支持人民币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业务,及VISA及MASTER CARD等国际信用卡网上支付业务等。 网上特约商户:包括B2C/B2B/手机;
020203 其他票证业务费 票据托管费/票据质押手续费:托管按照每张商业汇票不超过100元收费、质押按照每张商业汇票不超过50元收费,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收取整体托管费/质押手续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管理费:按协议收取。   票据托管:我行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保管、票据查询、票据识别、提示到期等综合服务。信用证托管:我行作为信用证保管服务方所提供的信用证保管等服务。票据质押:我行接受客户转让(背书)给我行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为客户提供票据项下融资服务,客户可以实时查询票据状态、票据信息及票据项下授信额度使用信息。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管理:向取得业务资格的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转让、贴现、质押、提示付款、查询等业务功能的服务。  
国际支付结算类 020301 出口托收 光票托收手续费:按托收金额的0.1%收取,最低50元/笔,最高1000元/笔。
跟单托收手续费:按托收金额的0.1%收取,最低100元/笔 ,最高1500元/笔。
  客户将金融票据、商业票据交予我行,由我行提供代为向境外付款人或进口商收取款项的服务。  
020302 进口代收 1.进口代收手续费:光票代收手续费:按代收金额的0.1%收取,最低50元/笔,最高1000元/笔。跟单代收手续费:按代收金额的0.1%收取,最低100元/笔 ,最高1500元/笔。
2.进口代收偿付费:光票代收、跟单代收偿付费:50美元/笔。
  1.进口代收:在受境外银行委托的前提下,我行提供将境外银行所寄达的票据或单据向进口商提示付款或承兑,并将所得款项汇交境外银行的结算服务。在进口代收业务中,我行向进口商(客户)或境外收款人收取手续费。2.进口代收偿付:为客户提供进口代收项下款项偿付的服务。  
020303 修改托收委托书手续费 100元/笔   客户对前述出口托收的委托事项比如金额、期限、交单方式、付款人等进行变更,要求我行对国外发报。  
020304 免付款交单 免付款交单手续费(出口托收/进口代收):100元/笔,不再收取“出口托收/进口代收”手续费。   免付款交单(出口托收):向客户提供向境外付款人或进口商代为转交金融和商业票据或不带金融票据的商业单据的服务。免付款交单(进口代收):我行受国外银行委托,提供将国外银行寄达的单据按指示书要求转交客户的服务。 免付款指客户无需支付货款或相关款项。
020305 代收拒付退单手续费、换单(修改)手续费、提示承兑手续费 100元/笔   代收拒付退单:我行按客户或国外银行的指示,对国外银行寄来的托收单据,提供拒绝付款、退还单据的服务。换单(修改):在受国外银行委托的前提下,我行提供对国外银行之前寄达的单据进行撤换、修改并再次向客户提示付款或承兑的服务。提示承兑:在受国外银行委托的前提下,我行提供将国外银行寄达的远期单据按指示书要求向客户提示承兑的服务。  
020306 出口信用证 1.预通知费:100元/笔;通知或转递费:200元/笔;通知或转递信用证修改费:100元/笔;信用证效期内撤销费:100元/笔;在我行交单可免收上述费用。2.保兑手续费:按保兑金额0.0625%/月收取,最低3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3.修改保兑手续费:200元/笔;涉及保兑金额增加的修改,按原保兑手续费标准收取增额部分保兑费,不再收取修改保兑手续费;涉及保兑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保兑修改手续费,同时退还保兑减额部分剩余保兑期限已收取的保兑费。4.转让手续费:按转让金额0.1%收取,如转让的信用证金额有增幅,按增幅后最大金额收取,最低200元/笔,最高1000元/笔。5.转让修改手续费:100元/笔;涉及金额增加的修改,按转让手续费标准收取增额部分转让手续费,不再收取转让修改手续费;涉及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转让修改手续费。6.改单、换单费:100元/笔。7.出口审单费:按单据金额0.125%收取,最低200元/笔;预审单费:200元/笔(在我行交单可免收)。   1.预通知:为满足受益人的备货需要,在国外银行发出简单条款的信用证的情况下,向受益人先行通知信用证的服务。通知或转递/通知或转递信用证修改:向受益人提供国外银行发来的信用证的通知或修改或转递给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服务;信用证效期内撤销:向受益人提供的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通知国外银行其开出的信用证将不被执行的服务。
2.保兑:经开证行授权,对于本行通知的信用证为客户提供保兑服务。
3.修改保兑:经开证行授权,对于本行通知的信用证修改为客户提供保兑服务。增额修改保兑: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保兑金额的修改服务;非增额修改保兑:向客户提供增额之外的其他保兑修改(含减额的情况)。
4.转让:向客户提供将国外银行发来的信用证按客户的要求转让给第三方兑用的服务。
5.转让修改:向客户提供对转让进行修改(含增额和减额的情况)的服务;其中:增额转让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转让金额的修改服务;减额转让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减少转让金额的修改服务。
6.改单、换单:对客户(受益人)提交到我行办理寄单索款的单据,向客户提供协助修改或撤换的服务。
7.出口审单:对受益人按照国外银行信用证要求备妥并交到我行的单据,我行提供协助审核并对外寄送索款的服务。预审单:我行提供的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草本在其正式出具前进行预审核的服务。
出口信用证相关费用一般向受益人收取,信用证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020307 进口信用证 1.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0.1%—0.15%收取,最低300元/笔 ,如信用证金额有增幅,按增幅后最大金额收取;全额保证金手续费按0.08%收取,最低300元/笔。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每三个月加收0.05%,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收取,全额保证金项下不加收。
2.开证修改手续费:200元/笔;涉及金额增加及效期延长的修改,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增额/延长期限部分开证手续费,不再收取开证修改手续费;涉及金额减少的修改,收取开证修改手续费,同时退还减额部分剩余效期已收取的开证手续费。到单修改费:100元/笔。
3.承兑费:按承兑金额收取0.05%/月,最低200元/笔,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
4.进口审单费:40美元/笔。
5.偿付费:50美元/笔。
6.不符点处理费:50美元—80美元/笔。
7.提货担保手续费:0.05%,最低300元/笔。
8.提单背书手续费:300元/笔,开立收货人为我行指示抬头的提单时可免收。
9.退单/信用证效期内撤销费:100元/笔。 信用证效期内撤销,收取撤销手续费,同时退还撤销信用证金额剩余效期已收取的开证手续费。
  1.开证:向客户提供开立进口信用证的服务。
2.开证修改:向客户提供对信用证修改(含增额、效期延长和减额的情况)的服务;其中:增额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增加信用证金额的修改服务;减额修改指向客户提供涉及减少信用证金额的修改服务;到单修改:应国外银行的要求,我行对其之前寄达的单据进行撤换或修改,再通知申请人的服务。
3.承兑:我行向客户提供的,根据信用证条款,对远期票据或单据向国外银行发报进行付款承诺,并于付款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结算服务。
4.进口审单:向客户提供的,对我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进行审核的服务。
5.偿付:为客户提供或代理同业向客户提供在进口信用证项下款项付款的服务。
6.不符点处理:向客户提供处理国外银行寄来的不符点单据的服务。
7.提货担保:向客户提供的,进口跟单信用证项下货物先于正本海运提单到达目的地的情况下,由我行作为连带保证人为其出具《提货担保书》并凭以向船公司提货的服务。
8.提单背书:向客户提供的在提单后背书的服务。
9.退单:向客户提供将单据退回国外银行的服务;信用证有效期内撤销:向客户提供对未到有效期的进口信用证进行撤销的服务。
进口信用证开证、修改、承兑、提货担保、提单背书、退单和信用证撤销相关费用一般向开证申请人收取;开证行审单费、偿付费、不符点处理费一般向受益人收取,信用证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电子银行 020201 企业网银/同业网银年服务费 企业网银/同业网银年服务费:开通企业网银服务100元/年,按电子渠道码收费。截至年末,开通企业网银满一年(含)的客户按全年标准100元/年收取,开通满半年(含)的客户按50元/年收取。 企业网银年服务费:按收费标准5折收取,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同业网银年服务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企业网银/同业网银年服务费:根据协议为客户提供企业网银/同业网银服务。  
020204 银企直联/同业直联年服务费 银企直联/同业直联年服务费:2000元/年,按电子渠道码收费。截至年末,开通满一年(含)的客户按全年标准2000元收取,开通满半年(含)的客户按1000元收取。收取银企直联年服务费后,则不再收取企业网银年服务费。 银企直联年服务费:按收费标准5折收取,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同业直联年服务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费。 银企直联/同业直联年服务费:根据协议为客户提供银企直联/同业直联服务。银企直联/同业直联指客户通过财务或资金管理系统对接我行银企直联/同业直联标准数据服务接口,获取集成式定制化金融服务的渠道。  
贸易金融 020116 国内保理业务 保理手续费: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非融资性保理/融资租赁保理/联合保理按照服务内容、交易性质、风险大小、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按协议收取。
保理费:国内保理池/反向保理按照服务内容、交易性质、风险大小、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按协议收取。
  1.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非融资性保理/融资租赁保理/联合保理:境内卖方(债权人)向境内买方(债务人)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境内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形成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转让给本行(或本行与联合保理商)的情况下,由本行(或本行与联合保理商)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向卖方收取手续费。
2.国内保理池:在国内卖方(债权人)以有追索权方式转让给本行的应收账款余额保持稳定且能覆盖本行授信敞口的情况下,本行为卖方提供授信的业务模式,向卖方收取手续费。
3.反向保理:在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交易中,在基础交易及应收账款无争议的前提下,占用买方在本行的直接授信额度,为卖方提供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向卖方/买方收取手续费。
 
020308 出口保理业务 1.保理手续费:出口有追索权单保理/无追索权单保理/有追索权双保理/无追索权双保理按照服务内容、交易性质、风险大小、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根据协议约定,按应收账款转让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保理手续费,不低于0.1%。
2.资信调查费:300元/笔;汇出汇款手续费、电讯费、代收性质的进口保理商收取的相关费用另行向客户收取。
  出口保理:本行作为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卖方或供应商)在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为结算方式向进口商(买方或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服务时,向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出口保理融资中的一项或多项服务。资信调查:为客户出口货物提供买方资信调查服务。上述向出口商收取手续费。 资信调查:若出口商获得正式的买方信用额度后在本行及时办理保理业务,则不发生此项费用;倘若出口商与本行签署保理协议之后,不在本行办理保理业务则收取此项费用(提交保理申请后仅获得《出口保理信用额度初评回复》,未收到《出口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的情况不适用)。从额度正式核准之日起90天内仍未发货(或提供服务)并交单续做保理业务,本行收取资信调查费。若此后该出口商向本行转让发票,所收该项费用可以相应抵扣保理费。
020309 进口保理手续费 按应收账款转让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不低于0.1%。   本行作为进口保理商,为客户进口货物提供信用担保,从而向出口商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服务。进口保理手续费可在对外汇付时逐笔扣收,也可将同一出口商的佣金按月并笔扣收。根据协议约定,向进口商或出口商收取手续费。  
020310 福费廷业务 1.福费廷转卖费(出口福费廷):根据市场报价,结合交易金额、风险大小、综合收益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按协议收取。
2.出口福费廷—福费廷手续费:根据市场报价,结合交易金额、风险大小、综合收益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按协议收取。
  1.福费廷转卖费(出口福费廷):指本行先行联系包买商,在包买商明确表明同意包买的情况下,本行从出口商处买入票据/债权并立即转卖给包买商的业务,向出口商收取手续费。
2.出口福费廷—福费廷手续费:指在办理出口福费廷转卖业务过程中本行为客户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向出口商收取手续费。
 
020311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0.5%—1.5%一次性收取。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承诺费:按提款期内未提用金额的0.5%—1%(年化)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管理费:业务过程中为客户设计融资方案,提供融资事务管理等服务。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承诺费:提供已承诺而未提取的出口买方信贷的资金安排服务。  
代理业务类 020402 代收(缴)代付 代收(缴)代付手续费:按照协议价格收取,不高于每级政府公布的收费标准。   按照委托人的托收金额和明细从缴款人账户扣划资金或通知缴款人主动划转资金到收费单位;根据委托人的付款授权凭证将委托人备付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为委托人建立和保存收付款明细账;为委托人提供缴费管理系统,委托人可以主动管理缴费客户明细和托收账单明细。服务范围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收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事业类收费及保险费、物业费、学费、交通罚款、高速公路过路费、租金等商业类收费。 向委托人收费。
020403 代理款箱保管及运送 按款箱数收费,最低5000元/件/月;或按协议收取。   接受同业银行的委托,按照签订的协议条款,为同业银行提供款箱保管及运送服务。  
020404 代理现金调拨及向人行存取现金运送 按照调拨金额的0.8‰—1‰收取;或按协议收取。   接受同业银行的委托,按照签订的协议条款,为同业银行提供现金调拨及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用、交存现金服务。  
020405 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按本行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收费标准,向委托方金融同业机构收取费用。   代理金融同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020406 银银平台代理支付结算业务 代理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按与客户协议价收取,一般5000笔(含)以内,5万元/年;超过5000笔,超过的部分在人行支付系统收费标准上每笔加收1元。代收付(汇收付)手续费:按协议收取。   代理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代理金融同业为其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同城支付系统、代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现代化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汇划。代收付(汇收付):代理机构客户为其接入各类支付渠道,并提供的统一资金代收付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代收、代付。  
020407 财政代理业务收费 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服务费/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服务费:与所代理的财政部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服务费结算标准进行收费。   为各级次财政单位提供财政业务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非税收入收缴及其他代理财政业务。 收费频率不定,以本行与各级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
020408 代理基金业务 按协议收取。对产品管理人收取的认申购费、赎回费、管理费等进行分成。   接受基金公司委托,提供基金产品认购、申购、赎回等代理服务。  
020409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1.现券买卖手续费: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券面金额的万分之一。2.质押式/买断式回购手续费:最低300元,最高不超过券面金额的万分之一。3.分销手续费: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券面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债券结算代理现券买卖:根据客户的交易委托指令,代理客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现券买卖交易、为其交割在国债公司托管的债券、为其划付交易结算资金。债券结算代理质押式/买断式回购:代理客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质押式或买断式交易、为其交割、质押或解冻在国债公司托管的债券、为其划付交易结算资金。债券结算代理分销:代理客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债券分销交易、为其交割在国债公司和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为其划付交易结算资金;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提供定期对账服务。  
020410 代理机构客户资金清算服务费 1.普通资金清算业务:按协议收取。
2.上海清算所代理清算业务的清算费、清算退出费、提前终止费、合约压缩费:按协议收取。
3.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代理清算费: 标准按上海清算所官网公布的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对买方现货清算成员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详情见:(https://www.shclearing.com.cn)。
  普通资金清算业务:为证券、保险等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付款、收款、实时交易信息查询、交易流量查询、清算账务查询等服务功能。上海清算所代理清算业务:为客户提供进入上海清算所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清算、结算、查询、担保交收、合约压缩等服务;为客户申请将已参与中央对手清算的交易退出中央对手清算的服务;为客户申请将已参与中央对手清算的交易提前终止等服务。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我行作为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会员身份,与有意参与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的企业客户签约,为客户提供代理资金结算服务。  
020411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服务费 按协议收取。   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根据合同约定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贷款项目的运行,代收贷款利息和到期归还的本金,代为监督借款人和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等。  
020412 代理其他金融机构境内外结算业务服务费 收费标准不超过本行对外公示服务价目表中相应国际/国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代理其他金融机构国际结算业务:本行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为其客户办理国际信用证、国际保函等结算服务。代理其他金融机构国内结算业务:本行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为其客户办理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等结算服务。  
020413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服务费 按协议收取。   本行担任独立的证券交易第三方存管银行,受证券公司委托,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等服务,而向证券公司收取的手续费。  
020414 代理机构客户资金收付业务 按协议收取。   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收取资金、收益分配及到期兑付等代理服务。  
020415 代理销售信托计划/产品业务 按协议收取。   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向客户代为推介信托产品服务。  
020416 代理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业务 按协议收取。   接受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政府等第三方委托,提供其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的销售、认购、申购、赎回等代理服务。  
020417 代理保险业务 按协议收取。   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保险业务,如代收保费、代销个人保险产品、代销团体类保险产品、代付保险金,以及代销系统使用、互联网技术支持等。  
020418 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 按协议收取。   接受理财公司的委托,提供其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代理服务。  
管理及咨询 020502 财务顾问费 并购财务顾问费、其他财务顾问费:根据我行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按协议收取。
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其他财务顾问费。
  根据客户需要,开展项目标的筛选与推荐、标的行业分析、筛选潜在买方、提供估值建议、提供融资方案设计建议、提供投资建议、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组织交易双方商业谈判、确定交易安排等服务。  
020503 承销费 债券承销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费、境外债券承销发行服务费、金融债券承销发行服务费、企业债承销发行服务费、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发行服务费等:根据债券不同品种收取,按协议收取。
债权融资计划承销费: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按协议收取。
工具管理费:按协议收取。
  债券承销:为客户发行各类债券提供材料制作,协助审批发行等服务。债权融资计划承销:协助客户进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销售等工作。工具管理费:为客户发行理财直融工具提供材料制作,协助审批发行等服务。  
020504 资产服务及委托清收 资产管理服务费:按协议收取。
委托清收服务费:按协议收取。
  资产管理服务费:我行接受特定资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资产存续期间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存续期内资产管理等服务)。委托清收服务费:接受客户委托, 代理客户收取其资产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款项;接受客户委托, 代理客户清收处置其资产标的。  
担保及承诺 020703 跨境保函(含备用信用证) 1.保函手续费跨境融资性保函:按保函余额的0.25%/季度—0.5%/季度收取,最低1000元/季度;跨境非融资性保函:
(1)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按保函余额的0.125%/季度—0.25%/季度收取,最低300元/季度;
(2)投标保函:按保函余额的0.1%/季度—0.25%/季度收取,最低300元/季度;
(3)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及其他保函:按保函余额的0.15%/季度—0.25%/季度收取,最低300元/季度;不足一个季度的按一个季度收取;由于保函减额导致保函余额减少,按实际担保余额分段收取。
2.跨境保函修改费:涉及金额增加/期限延长的修改,增额/延期部分按保函手续费标准收取;非增额/非延期修改200元/次;同时涉及增额/延期修改和非增额/非延期修改的,按增额/延期修改标准收费,不另收非增额/非延期修改手续费。
3.跨境保函撤销费:200元/笔。
4.跨境保函通知费:200元/笔。
5.跨境保函修改通知费:100元/笔。
6.跨境保函索赔手续费:按索赔金额0.0625%,最低500元/笔 ,最高5000元/笔。
  1.跨境保函:根据客户申请,本行为客户或第三方机构向受益人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
2.跨境保函修改:客户提供对本行已开立的保函内容(比如金额或期限)作修改的服务。
3.跨境保函撤销:为客户提供保函撤销服务。
4.跨境保函通知:为客户提供通知他行向其开立的保函的服务。
5.跨境保函修改通知:为客户提供通知他行向其开立的保函修改的服务。
6.跨境保函索赔:为客户向保函开立方提供保函索赔服务。
跨境保函手续费、跨境保函修改费、跨境保函撤销费一般向保函申请人收取;
跨境保函通知费、跨境保函修改通知费、跨境保函索赔手续费一般向保函受益人收取。保函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本服务项目所提及的跨境保函包含备用信用证。
020704 境内保函 1.境内保函手续费:融资性保函:按保函余额0.25‰/季—1%/季收取,最低300元/笔;非融资性保函:按保函余额0.125‰/季—5‰/季收取,最低300元/笔;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实际收取;部分注销保函,按照实际完成注销后的保函余额收取。
2.转开保函业务参考保函手续费收取。
3.境内保函修改手续费:300元/次;如涉及保函余额增加的,还将对增额部分按保函手续费标准收取,如涉及期限延长的,还将对期限延长部分按保函手续费标准收取,不再收取修改手续费。
  1.境内保函:本行根据客户申请,提供为被担保人向境内受益人出具担保承诺的服务、当被保证人未能按约履行相关责任或义务时由本行承担相关责任,本行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2.境内保函修改:为客户提供保函修改的服务。
 
020705 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 按新发生的银行承兑业务风险敞口的0%—1.5%一次性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根据协议约定,我行作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客户提供风险敞口占用和管理的服务。 风险敞口=承兑金额-保证金;敞口计算时点为开票时点。
020706 贷款承诺(意向)及信贷证明 贷款承诺(意向)及信贷证明金额的0.1—0.5%,最低收费500元,或按协议约定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1.贷款承诺(意向):应申请人的要求,向申请人做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贷款的承诺性(意向性)文件。
2.信贷证明:根据申请人(投标人)的要求,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证明性文件。
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收取。
020707 向机构出具担保等信用增级业务服务费 票据保证手续费:按保证金额0.05%/年—4%/年收取,最低300元/笔。
票据保付手续费:按担保金额0.15%/季度—0.25%/季度收取,最低300元/季度或500元/季度;全额保证金/全额存单质押的票据保付最高可按担保金额0.05%/季度收取。
其他信用增级业务服务费按协议收取。
  票据保证:本行应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或持票人申请,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进行保证记载,以担保票据债务履行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票据保付:进口票据保付业务项下,本行作为保兑行就客户以D/A或T/T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到期足额兑付作出保证,在符合保兑条件后无条件支付该笔贸易项下款项。其他信用增级业务服务:向机构客户出具担保等其他信用增级服务。  
020805 银团贷款/银团借款 包含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参加费、综合费:由银团成员行与客户协商,按协议收取。   1.安排费:银团贷款/借款牵头行因向借款人提供发起组织银团、承担包销或部分包销责任、分销银团贷款/借款份额、提供银团贷款/借款的组织安排等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2.承诺费:银团贷款/借款成员行因向借款人提供在有效提款期内未提用贷款额度而准备一定资金以备其提用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3.代理费:银团贷款/借款代理行因向借款人提供银团贷款/借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4.参加费:银团贷款/借款参加行因应牵头行邀请向借款人承担放贷义务并提供相应贷款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5.综合费:除以上服务外向借款人提供其他个性化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020806 机构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企业客户法人账户透支承担费:为客户办理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依据本行为客户提供的透支额度的最高限额与期限,按一定标准收取透支承担费,承担费年费率以0.3%为基准,一般不超过0.5%。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根据企业法人客户经营中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我行在核定的额度内为其提供透支服务。 为客户办理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需向客户收取透支承担费,并在签订法人账户透支协议后一次性收取。
同业客户法人账户透支承担费:按协议收取;根据服务内容,按照实际发生的透支业务按一定标准逐日计算承担费;或依据本行为客户提供的透支额度与期限,按一定标准收取透支承担费。
同业客户一本通约定存款互联互通日间透支业务承担费:按协议收取;根据服务内容,按照本行为同业客户提供的最高日间透支额度与透支额度期限,按照约定的费率收取透支承担费。
  同业客户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同业客户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有临时性资金需求,经申请并经本行核定后,可获得日间透支额度。同业客户一本通约定存款互联互通日间透支业务:同业客户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有临时性资金需求,经申请并经本行核定且同业一本通主账户开通约定存款互联互通业务后,以主账户项下互联互通同业约定存款总余额为上限,为主账户提供相应的日间透支支付服务。  
其他服务 020701 资信证明业务 标准、非标准资信证明:100元/份;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1.标准文本资信证明:包括开户、存款、查询当日账户状态等标准文本的证明事项。
2.非标准文本资信证明:如需变更标准文本格式或证明标准文本以外的其他证明事项,则为非标准文本资信证明。
 
020702 银行询证函 银行询证函:200元/份。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我行按照《财政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3号),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借款、担保、托管证券等情况的书面证明。  
020801 上门收、送款 按上门服务的次数和地点数量进行收费,180元—1000元/次/点;或按协议价收取。   与客户签订协议或根据客户临时要求,为其提供上门收款、送款服务。  
020807 信用卡分期特约商户服务 按协议收取。   客户购买指定商户的商品时,本行为该商户的客户提供按一定期数分期偿还商品款项的服务。 向合作机构或商户收取,不向持卡人收取
020808 养老保障与薪酬福利账户管理 按协议收取。   接收客户的委托,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员工福利计划、绩效风险金计划、薪酬延付计划以及医疗、住房等各类养老保障类产品、薪酬福利类计划提供账户管理。 包括各类养老保障类产品、薪酬福利类计划的账户管理费.
020809 银行卡发卡行服务费 境内和境外发卡行服务费,按照监管和卡组织有关标准执行。 按照发改价格[2016]557号、银发[2021]169号执行。 向收单机构提供本行银行卡账户验证、管理等服务。  
020810 财资管理平台服务 1.财资管理平台系统实施费:
按开通功能一次性收取系统实施费。基础功能(含查询、转账)10万元;
资金集中管理5万元;
预算管理5万元;
投融资管理5万元;
票据管理5万元;
跨境资金管理5万元;
内部银行5万元;
手机App5万元;
个性化对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ERP、OA、财务系统等企业内部系统对接等,10万元。
集团下挂成员单位数量达到10—50家(含),额外收取5万元;达50—100家(含),额外收取10万元;达100家以上,额外收取20万元。
2.财资管理平台系统运维费:
开通基础功能(含查询、转账)每年服务费1000元;
开通资金集中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票据管理、跨境资金管理、内部银行、手机app等功能的,每功能项每年收费500元。
运维费按自然年度收取,开通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开通月数/12收取。
  1.财资管理平台系统实施费:提供财资管理平台各项系统功能开通与上线实施服务。
2.财资管理平台系统运维费:提供财资管理平台各项系统功能运维服务。
 
托管服务 020901 托管/保管/监督费 产品托管费/保管费/监督费:根据托管/保管/监督产品及服务内容,按托管/保管/监督资产总值或净值的0—2%年费率或与客户协定的固定金额、具体按协议收取。
金融资产托管服务费:参照中债登、上清所等债券登记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产品托管费/保管费:为需要我行提供托管/保管服务的客户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账户开立、资产保管、投资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交易监督、归集支付、信息披露、投资评价、绩效评估、风险分析、信息咨询、个性化报表定制等各项资产托管或保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产品监督费:为需要我行提供监督服务的客户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监督资金用途、监督分配收益、监督分配清算方案、监督分配清算财产、信息披露等监督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金融资产托管服务费:为客户提供债券等金融资产托管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 金融资产托管服务费自2024年8月15日起按照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020902 账户监管服务费 账户监管/监督服务费(含账户监管/监督费、资金监管/监督费、监管/监督费等):根据产品服务内容,与客户协商确定。一般按监管账户、资金的资产总值或净值的0—2%年费率或与客户协定的固定金额、具体按协议收取。   为客户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开立监管账户、保管资金、归集募集结算资金、监督资金用途、分配收益、监督分配清算方案、分配清算财产、披露监管资金或账务信息等各项监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  
020903 资管产品行政外包服务费 按协议收取。   为管理人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注册登记、报表及信息披露等各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