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调整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我行向客户提供“代理总账户”模式下二级账户金融资产托管服务。现调整服务价目表“托管/保管/监督费(020901)”服务项目,并将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
措施
服务
内容
托管/保管/监督费(020901) 产品托管费/保管费/监督费:根据托管/保管/监督产品及服务内容,按托管/保管/监督资产总值或净值的0—2%年费率或与客户协定的固定金额、具体按协议收取。
金融资产托管服务费:参照中债登、上清所等债券登记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产品托管费/保管费:为需要我行提供托管/保管服务的客户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账户开立、资产保管、投资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交易监督、归集支付、信息披露、投资评价、绩效评估、风险分析、信息咨询、个性化报表定制等各项资产托管或保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
产品监督费:为需要我行提供监督服务的客户提供包括法律文本审核、监督资金用途、监督分配收益、监督分配清算方案、监督分配清算财产、信息披露等监督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
金融资产托管服务费:为客户提供债券等金融资产托管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协议为准。

我行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上述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