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兴银理财”)已与如下公司签署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日如表格所示,自相应的生效日起,如下公司新增为本公司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 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生效日 |
陕西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黄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吴起农村合作银行 | 2023年6月1日 |
宜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子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3年6月1日 |
黄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 | 2023年6月1日 |
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延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23年6月1日 |
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日 |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本公司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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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