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境外个人客户办理理财投资额度认证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个人(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外交官证以及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等个人)在境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已持有或拟购买我行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的客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符合以下要求:

(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

(二)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境内的合法收入。

为保障您的交易顺利进行,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网点柜面办理理财投资额度认证。您提供的境内收入证明总额应覆盖在我行合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未及时办理额度认证手续的客户,将被暂停在我行各交易渠道(包括柜面、网银、金融自助通、手机银行等)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敬请提前做好安排。

如有疑问,请详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61。给您带来的不便,谨致歉意,敬请谅解!

兴业银行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